2019-04-10 00:40:17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本科专业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机制,参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评价方案》精神和《恒星专业评估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本科专业评估,具体通知如下:
1.评估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流工程
2.时间安排
(1)专业自评:各专业根据评估方案的观测点收集整理自评材料和支撑材料、填报相关表格,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4月8日-15日)
(2)学校评估:专业自评结束后,学校组织成立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方案进行评估并给出评估结论。评估结束后,形成各专业评估反馈意见。(4月23-24日)
(3)公布评估结论:经学校审议后,公布评估结论。(4月25日)
(4)各学院整改:各学院根据专业评估反馈意见修改所属专业自评报告,形成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4月26-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