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5 00:12:15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的规范教学管理,促进课程建设,提升课程建设质量,依据《恒星课程评估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评估课程
经研究决定,选取酒店品牌建设与管理(旅游学院)、软件测试(信息学院)、平面构成艺术(传媒学院)、运筹学(建筑学院)、健康信息学(健康学院)、学前语言教育(教育学院)6门专业核心课程进行试点。
2.时间安排
(1)课程自评:各课程组根据课程评估方案的观测点收集整理自评材料和支撑材料、填报相关表格,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6月1日-23日)
(2)学校评估:课程自评结束后,学校组织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方案进行评估并给出评估结论。评估结束后,形成各课程评估反馈意见。(6月23-24日)
(3)公布评估结论:经学校审议后,公布评估结论。(6月25日)
(4)各课程组整改:各课程组根据评估反馈意见形成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6月26-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