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0 14:01:19 浏览数:0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障校本科教学评建领导指挥部与各部门评建工作组的联络渠道的畅通,顺利推进我校的本科教学评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由学校评建办提议,经过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设置评建秘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设置评建秘书的范围
1. 各教学单位各设置评建秘书 1 名。
2. 与评建工作直接相关的职能部门与教辅机构,包括:办公 室、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科技处、质评处、人事处、计财处、招生处、就业处、资产处、实验中心、基建处、图书馆、 网信办、后勤处、国际处、运营处、保卫处等 19 个部门,各设 置评建秘书 1 名。
二、评建秘书的基本条件
1. 具有敬业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 熟悉教学评建工作,了解教学评建工作现状。
3. 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草拟常用的文件材料。
4. 具有较好的档案材料整理能力,经过集中培训后可以胜任本部门的原始评建材料和评建支撑材料的整理工作。
5. 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能做好本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三、评建秘书的主要职责
1. 负责本部门与评建办及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2. 负责本部门的评建材料建设。
3. 参加学校的培训,学习评建知识与评建经验。
4. 服从评建办临时安排的评建工作。
四、其他事项
1. 在评建工作期间评建秘书的主要职责是做好本部门的评建工作,各部门必须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保证期间精力用于本科教学评建工作。
2. 评建秘书原则上在接受教育部评估之前不能调换,各部门在确定人选时必须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保证评建秘书的稳定性。各教学单位评建秘书原则上可由教学秘书兼任。各部门的评建秘书由部门的相关科长兼任。
3. 各部门在下周一(3 月 23 日)下午 4:30 前将评建秘书人员名单(包括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报校评建办公室备案。
附件:指挥部办公室〔2020〕1号关于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设置评建秘书的通知